bob 体育平台下载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吉林省2018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申请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二)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条报名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1月2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登陆bob 体育平台下载单独招生网(http://ddzs.caii.edu.cn/)报名,按提示填报信息,所有信息填完后,点击提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2)请考生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项选择“是”或“否”。服从调剂可增加被录取机会。

3)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填写可联系到本人或者家长的电话号码,并在报名至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第三条缴费

(一)缴费时间:1月24日-29日

(二)缴费方式一:微信缴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选择微信缴费。确认微信钱包余额不少于200元。

扫描二维码,进行微信支付操作。

(三)缴费方式二:工商银行汇款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请汇款至以下账号。

名称:bob 体育平台下载

账号:42002230192000050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环城支行

(四)银行汇款注意事项:

1)须考生本人到工商银行汇款,禁止他人代替。务必保证汇款人姓名与考生姓名一致。

2)汇款单附言处须填写考生身份证号。汇款单上的联系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3)请保留好汇款凭证,以便后期查询与核对。

4)请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再办理缴费事项。考生误报、误缴费等后果,考生自负。

第四条现场确认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bob 体育平台下载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关注我校单招网站通知。

第五条考试及命题

(一)考试日期3月17-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理科以物理、汽车文化、心理、逻辑、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知识为主,文科以语言表达、职业潜能、职业素质为主。满分为300分。

考试形式:理科上机考试,文科面试。

考试时间:理科50分钟,文科待定。

(三)命题: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由长春市属高职院校联合命题;综合素质测试部分由学校聘请专家命题。

(四)考试地点:具体考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第六条录取原则与说明

“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点。

(一)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学校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28日前完成录取审批手续办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四)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五)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七)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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