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个人交少部分、政府补贴大部分的医保,是一项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我校在校生均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校为在校全日制专科生进行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200元。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

1.长春市内住院:必须持医保卡办理入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当时提供医保卡的,三日内必须出示医保卡并办理入院手续,否则认为放弃医保待遇,产生费用不予核报。

2.长春市医治不了需转往外地医院,由长春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开具转诊单,医保局审批通过后,可转外住院,全国联网定点可持二代正式卡实时结算,非全国联网定点需现金结算回长春后核报。

3、异地住院(在外地,由于未经审批,不能持卡住院,需要回中心报销)

4.门诊大病(需要到长春市医保局审批后,在医院持卡办理)

5.门诊统筹(在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办理,普通疾病开基本药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基本药物。0元-1200元, 核报比例:50%。

6.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在长春市定点医疗机构现金结算,需要回医保局报销)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客服电话:81932999、81110000。


最后更新:2019-04-23 0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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