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是根据国家法律及工作需要独立设立的会计机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处理各项经济往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以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为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校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拓宽服务功能,积极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主要职责如下:

一、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发挥会计反映和会计监督的职能,做好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工作。负责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来源、使用和结果。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的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负责学校收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收取学生的学费、宿费、医疗保险费用及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

六、依法上缴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七、负责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定期将会计档案编制清册,移交校办。

八、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九、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

十、负责与学校财务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部门领导、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处长:赵剑锋

办公地点:图书馆418

联系电话:0431-85751855; 85124355; 85751805


最后更新:2021-04-23 09: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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