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完善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和定员、定编、定岗工作。

三、负责人才引进、校内人员调配工作,以及办理教职工调出、辞职、违约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考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和奖惩工作。

五、负责学校人才交流及编制外聘用人员、人事派遣人员等有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职工数据库管理和统计工作以及教职工负责人事档案信息统计、存档、接收、借阅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八、负责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分级、聘任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及考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综合奖项的评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审定教职工的工资和各项津贴。

十四、负责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去世教职工的抚恤和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十五、负责教职工的退休和返聘工作。

十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信息管理、组织活动、慰问服务、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七、负责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审核、招聘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十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兼职教师的聘任、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文字材料审核、信息报送、档案和网页建设工作。

二十、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处长:张勇忠

办公地址:图书馆417

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5751804;85754360


最后更新:2022-08-31 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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